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国发〔202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去实施“人工智能 +”这一行动, 以此推动人工智能跟经济社会的各个行业以及各个领域进行广泛且深度的融合, 进而重塑人类的生产生活范式, 促使生产力实现革命性的跃迁以及生产关系产生深层次的变革, 还要加快形成那种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以及智能社会的新形态, 现在提出如下这样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领导人新理念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思想作指引, 完整且精准又全面地去贯彻全新发展理念, 秉持以人民作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充分施展我国数据资源充沛、产业体系齐备、应用场景宽广等优势, 强化前瞻性谋划、系统性布局、分行业施策、开放性共享、安全性可控, 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当作重点, 深入推行“人工智能+”行动, 呈现一批新基础设施、新技术体系、新产业生态、新就业岗位等, 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让全体人民共享人工智能发展之成果, 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至2027年时, 率先达成人工智能跟六大重点领域广泛且深度融合, 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过70%, 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迅速增长, 人工智能于公共治理里的作用显著增强, 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持续完善。至2030年, 我国人工智能全面对高质量发展予以赋能, 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过90%, 智能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推进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步入到二零三五年, 我国全面踏入智能经济以及智能社会发展全新阶段, 给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予以有力支撑。
二、加快实施重点行动
(一)“人工智能+”科学技术
1.要加快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那种新型科研范式, 以此来加速“从0到1”重大科学发现的进程, 使其进程得以加快。还要加快科学大模型的建设应用, 推动基础科研平台以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 打造出开放又共享的高质量科学数据集, 提升跨模态复杂科学数据的处理水平。并且要强化人工智能跨学科牵引带动作用, 推动多学科融合发展, 从而加速科学发现进程。
2.研发模式创新, 驱动技术效能提升, 推动人工智能驱动技术研发, 实现工程一体化协同发展, 加速“从1到N”技术落地, 达成迭代突破, 促进创新成果高效转化, 支持智能化研发工具推广应用, 加强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 以新科研成果支撑场景应用落地, 以新应用需求牵引科技创新突破。
3.力求塑造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新思路, 借由不懈地推动其向人机协同型模式进行具有深度的转变, 同时积极地探寻并构建契合人工智能这一所处时代特征的崭新形式, 进而借此去实现研究视野以及用以观察的视域的扩延。针对人工智能深入钻研其在关涉人类认知判断环节以及关于伦理规范范畴这样一些方面所蕴含的深层次影响以及背后所存在的作用事理, 着力搜寻探寻以便构建起智能趋向良善的理论体系架构, 从而全力推动人工智能能够以更为理想的状态去造福人类。
(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1.培育智能原生的全新模式以及新型业态, 鼓励那些具备条件的企业, 把人工智能融入到战略规划里, 融入到组织架构中, 融入到业务流程等地, 推动产业全要素朝着智能化方向发展, 助力传统产业去改造升级, 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发展的全新赛道, 大力发展智能原生的技术、产品以及服务体系, 加快培育一批底层架构与运行逻辑是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业, 探索全新的商业模式, 催生出智能原生的新型业态。
2.使工业全要素向智能化方向推进发展, 促使工业全要素达成智能联动之态, 加快人工智能于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的全环节实现落地应用, 着重将全员人工智能素养与技能予以提升, 推动各行业产生更多可复用的专家知识, 加快工业软件达成创新突破, 大力促进智能制造装备得以发展, 推进工业供应链实现智能协同, 加强自适应情形下的供需匹配工作, 把人工智能驱动的生产工艺优化方法予以推广,深化人工智能与工业互联网的融合应用, 增强工业系统具备的智能感知与决策执行能力。
3.加快农业朝着数智化方向进行转型升级的步伐, 加快推动人工智能驱动下的育种体系实现创新, 支持在种植、养殖以及众多其他农业领域开展智能应用, 大力发展包括智能农机、农业无人机、农业机器人在内的一系列智能装备, 提高农业生产以及加工工具在智能感知方面、决策方面、控制方面、作业方面等的多重相关能力, 强化针对农机农具的平台化、智能化管理模式, 加强人工智能能够在农业生产管理、风险防范各个相关领域加以有效应用, 帮助农民提升生产经营相关多项能力以及整体水平。
4.创造新型服务业之发展模式, 令服务业的发展由倚仗数字赋能的互联网服务, 加速迈向凭借智能驱动的崭新服务方式转变着, 以此扩大业务管控范围之幅度, 进而驱策现代服务业朝着智能化与新颖特质的方向前行。探寻无人服务融合人工服务一体的新型运用模式, 致力于如软件信息领域、金融商务场合、政法法规方位还有交通运管辖区、物流调配范围以及商贸交易地带等不同方面, 全力推动者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实现广泛意义上的应用。
(三)“人工智能+”消费提质
1.开拓服务消费新的场景,培育那覆盖范围更为广阔、内容更为丰富的智能服务业态, 加速发展提效品类以及陪伴品类等智能原生应用, 且支持去开辟智能助理这类服务新入口, 强化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建造, 提升文娱以及电商和家政、物业、出行、养老、托育等生活服务质量, 拓展体验消费、个性消费、认知消费和情感消费等服务消费新场景。
2.培育产品消费的新的业态, 推动智能终端达成“万物智联”, 培育智能产品的生态, 大力去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手机、人工智能电脑、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智能穿戴等新一代智能终端, 打造出一体化全场景覆盖的智能交互环境, 加快人工智能与元宇宙、低空飞行、增材制造、脑机接口等技术的融合以及产品创新, 探索智能产品新的形态。
(四)“人工智能+”民生福祉
1.创造出更为智能的工作方式, 积极去发挥人工智能于创造新岗位以及赋能传统岗位层面的作用, 探究人机协同的新式组织架构以及管理模式, 培育发展智能代理这类创新型工作形态, 推动其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予以应用, 有力支持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 激发出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以及再就业的活力, 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评估, 引导创新资源朝着创造就业潜力大的方向进行倾斜, 减少对就业的冲击。

2.促使更具成效的学习方式得以推行, 将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全部要素以及整个过程之中, 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这样的人机协同教育教学全新模式, 促使育人从以知识传授作为重点朝着以能力提升作为根本进行转变, 加快达成大规模因材施教这一目标, 提升教育质量, 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构建智能化情景交互的学习模式, 推动开展方式更加灵活且资源更加丰富的自主学习, 鼓励并支持全民踊跃学习人工智能新的知识、新的技术。
3.塑造更具品质的美妙生活,探寻并推广人人皆能享用的高层次居民健康助手, 按序推进人工智能于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情景的运用, 显著提升基层医疗健康服务的能力以及效率。促使人工智能在繁荣文化生产、强化文化传播、推动文化交流里呈现更大的作用, 借助人工智能辅助创作出更多带有中华文化元素及标识的文化内容, 壮大文化产业。全面且充分地借助人工智能针对编织紧密人际关系时的关键效用, 于精神慰藉陪伴环节所具备的重要功能, 在养老托育助残领域发挥的不可或缺价值, 以及于推进全民健身里头起到的重大用处, 进而延伸拓展人工智能在“好房子”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应用范围, 以更为积极主动的姿态去搭建构建成拥有着更高温暖热度程度的智能社会。
(五)“人工智能+”治理能力
1.构建社会治理人机共生全新景象, 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并升级, 探寻对准新一代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划、建设以及治理, 提高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准, 加速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朝乡村拓展, 促使城乡智能普惠, 全力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 稳健有序推动人工智能于政务领域运用, 塑造可精准识别需求、主动规划服务、全程智能办理的政务服务崭新模式, 加快人工智能在各类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里的应用, 提升智能交易服务和监管水平。
2.要打造出, 安全治理方面, 多元共治的全新格局。需推动构建, 面向其中的自然人, 以及数字人, 还有智能机器人等, 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 要加强人工智能, 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 还有防灾减灾救灾领域, 以及公共安全预警阶段, 包括社会治安管理范畴等方面的应用, 以此提升监测预警工作水平, 提升监管执法相应水平, 提升指挥决策相关水平, 提升现场救援具体水平, 提升社会动员各个水平, 增强运用人工智能, 来维护以及塑造国家安全的能力。还要加快推动, 人工智能赋能网络空间治理, 强化信息精准识别能力, 强化态势主动研判能力, 强化风险实时处置能力。
3.一道来绘制那呈现新中国经过生态治理后所展现的全新美丽画卷。提升那空中、地面、海洋、太空的一体化动态感知能力, 并且提高国土空间的饱含智慧的规划水平, 强化各类资源要素进行优化配置的力度。围绕围绕大气、水、海洋、土壤、生物等多个要素所构成的生态环境系统, 对全国碳市场建设等相关方面, 来提升借助人工智能驱动的监测预测、模拟推演、问题处置等方面的能力, 推动构建起智能协同以及精准施治的治理模式。
(六)“人工智能+”全球合作
1.促使人工智能实现普惠且可共享的局面, 将人工智能视作能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国际公共产品, 构建起具备平权、互信、多元、共赢特性的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开放生态, 深入推进人工智能领域的高水平开放, 让人工智能技术达成开源且可供使用的状态, 加强算力、数据、人才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协助全球南方国家强化人工智能能力建设, 助力各个国家能平等进行智能化发展举措之参与, 填补弥合全球存在的智能鸿沟。
2.建立健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 予以支持联合国于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里施展主渠道功能, 探寻塑造各国广泛投身的治理架构, 一块儿去应对全球性挑战, 加深跟进与国际组织、专业机构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强化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对接协调, 一同展开思索判断、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应用风险, 保障人工智能发展达到安全、可靠、可控的状态。
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
(七)促进模型基础能力得以提升, 强化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 对多路径技术探索以及模型基础架构创新予以支持。加快寻求更为高效的模型训练与推理方法, 积极促使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同工程创新实现协同发展态势。探寻模型应用的全新形态, 提升针对复杂任务的处理能力, 优化交互体验。构建并完善模型能力评估体系, 推动模型能力达成优质且有效的迭代提升。
(八)着重强化数据供给方面的创新, 将应用当作导向, 始终不停加强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的建设, 完善适配人工智能发展态势的数据产权与版权规则制度, 促使公共财政资助项目产生的版权内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规规矩矩、合情合理地开放, 鼓励开展基于价值贡献程度的数据成本补偿以及收益分成等办法举措, 加大数据供给激励力度,支撑数据标注、数据合成等相关技术的进展, 培育壮大数据处理以及数据服务产业。
(九)进一步强化智能算力的统筹安排。为人工智能芯片的攻坚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致力于使能软件生态进行培育发展, 且加快实现超大规模智算集群在技术方面的突破, 以及达成工程上的落地实施。对国家智算资源的布局予以优化调整, 以完善全国一体化的算力网, 充分施展“东数西算”国家枢纽所应发挥的显著能动效用, 还要加大数、算、电、网等各类资源间的协同配合力度。着重加强智能算力在不同区域之间的互联互通以及供需之间的精准匹配, 全力创新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的整套运营模式, 积极鼓励发展具备标准化特征、拥有可扩展性的算力云服务, 从而有力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朝着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的方向不断迈进。
(十)优化应用发展的环境, 布局去建设一批国家人工智能应用的中试基地, 搭建行业应用的共性平台, 推动软件信息服务企业进行智能化转型, 去重构产品的形态以及服务模式, 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 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情况, 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 健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建设指引、开放度评价与激励政策, 完善应用试错容错的管理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转化与协同应用。加速重点领域人工智能标准的研制工作, 推动其在跨行业、跨领域以及国际化方面的标准联动进程。
(十一)加以推动, 促使开源生态走向繁荣, 予以支持, 助力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展开建设, 进而促进模型、工具以及数据集等实现汇聚开放, 用心培育优质的开源项目, 构建并完善人工智能开源贡献评价与激励机制, 鼓舞高校把开源贡献归入学生学分认证以及教师成果认定范畴,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去探寻普惠高效的开源应用全新模式, 加速构建面向全球开放的开源技术体系与社区生态, 发展具备国际影响力的开源项目以及开发工具等。
(十二)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 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以及全社会通识教育要推进, 学科专业布局需完善, 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要加大, 超常规构建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 师资力量建设要强化, 产教融合、跨学科培养以及国际合作要推进, 符合人工智能人才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的多元化评价体系要完善, 领军人才作用要更好发挥, 青年人才要有更大施展空间, 鼓励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无人区”, 企业利用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规范引才留才用才要得到支持。
(十三)要强化政策法规保障, 健全国有资本投资人工智能领域考核评价制度, 健全国有资本投资人工智能领域风险监管制度, 加大人工智能领域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人工智能领域财政支持力度, 发展壮大长期资本, 发展壮大耐心资本, 发展壮大战略资本,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完善投资退出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 完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 完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 推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相关立法工作,优化人工智能相关安全评估管理制度, 优化人工智能相关备案管理制度。
(十四)着力提升安全能力水准, 推进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方面的安全能力构建, 预防模型的黑箱、幻觉、算法歧视等所引发的风险, 加大前瞻评估以及监测处置力度, 促使人工智能应用符合规范、呈现透明、具备可信赖性。构建完善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 强化政府引导、行业自律, 秉持包容审慎、分类分级原则, 加速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
四、组织实施
党领导的贯彻, 要坚持于“人工智能 +”行动的整个过程。国家发展改革委需强化统筹协调, 将工作合力予以促成。各地区各部门需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下的自身状况, 依据各地情况抓好贯彻后使之落成并见成效。示范引领要强化, 经验做法适时总结并推广要做到这样。宣传引导这方面要加强, 社会共识广泛凝聚, 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营造出来。
国务院
2025年8月21日